全球訴江(11) 第一章「史無前例」的前前后后-冰山一角的慘案

全球訴江(11) 第一章「史無前例」的前前后后-冰山一角的慘案

由于「國家」既定政策的鼓勵和逼迫,鎮壓中不斷有惡性事件發生。從國內法輪功學員冒著生命危險傳到海外的不到冰山一角的報導中,每天几乎都可看到駭人听聞的迫害案例。限于篇幅,僅在此從以下几個方面略述:

1) 聳人听聞的惡性案件

1、火燒活人。2001年4月18日,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鎮王華君、李學春、黃建勇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毆打、折磨致死,其中王華君在被打得奄奄一息后被拖到該鎮金源廣場的政府門前燒上汽油燒死,警察對圍觀群眾宣稱這是法輪功學員「自焚」。另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用摩托車高速拖拉。

2、當街強奸。2001年5月14日,一名北京女法輪功學員在大北窯至永安里護城河粘貼法輪功傳單時,被一個30多歲,1米65左右的便衣警察發現。該警察先是當街毒打這名女法輪功學員一個多小時,并對企圖過來圍觀的十几個路人叫嚷:「她是法輪功,是現行反革命,打死白打!」路人沒有一個敢停留,急急忙忙地躲開了。最后這名學員被打倒在地難以爬起,門牙被打掉了兩顆,頭部多處被擊傷,渾身腫脹發紫。然后警察又朝這名女學員的右耳及太陽穴處猛擊一棍,將其打昏,并在其昏迷之時將其拖到橋下撕開褲子強奸。而后還將膠皮棍猛勁插入女學員的陰道里。(有圖片,可放此處)

3、當眾強奸。2003年5月13日,重慶市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一個警察唆使兩個女犯人強行脫掉被關押在此的重慶大學28歲的女研究生、法輪功學員魏星艷的衣服,一個身著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艷按在地上,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奸了她。之后魏星艷絕食抗議,看守所強制對她進行了惡意的損傷性灌食,導致她的气管和食管嚴重創傷,不能講話,生命垂危。絕食九天以后已經奄奄一息的魏星艷被送到醫院搶救后又被秘密轉移,至今生死、下落不明。

2)「和風細雨」的背后

自鎮壓以來,當局的宣傳工具一直在試圖制造這樣的輿論:党鎮壓法輪功是為他們好,「轉化」他們是為了讓他們能從法輪功中「解脫」出來,過上幸福正常的生活。党為了「挽救」這些可怜的「上當受騙」的人民群眾,用了最大的耐心去教育他們,即便把他們送到勞教所,也是用「和風細雨」般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對待他們,勞教所修得比賓館還漂亮,警察待法輪功比親人還親,終于用「愛心」和「真情」把他們感化了過來,徹底与法輪功決裂,回到了社會做一個正常公民,等等。電視還經常出現看起來象療養胜地一樣的勞教所。

那么勞教所是如何「和風細雨」地「教育」法輪功學員的呢?以下是北京團河勞教所和馬三家勞教所傳出來的一些有名有姓的真實案例。

3)北京團河勞教所

這是中國所有勞教所中最臭名昭著者之一,當法輪功學員將里面的部分迫害情況曝光后,當局為了欺騙國際輿論,花了大量財力將這里裝扮得象高級療養院一樣,种花种草養兔子養鹿養雞養金魚,每個勞教人員的房間里還配備一台電視机,硬件設備的配備甚至超過了北京的名牌大學。然而事實的情況如何呢?用曾被關押在此的清華大學畢生生趙明的話來說,「每天都是一場鏖戰」——送到勞教所的任務就是被「轉化」,一天不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就一天被置于殘酷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之中;不寫「保證」的每一分鐘都處在被酷刑折磨的巨大精神壓力之下。以下是网上曝光的几個簡單案例。

案例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明
迫害人及單位:管理科科長蔣文來、教育科科長楊鳳華,教育科副科長姜海泉等
基本事實:几万伏電壓七、八根電棍同時電擊受害人;將受害人摁在臉盆里坐著再塞到床底下,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壓;長達三個多月每天都逼受害人蹲到凌晨三點,剝奪受害人睡眠;
詳細情況:管理科科長蔣文來,教育科楊科長,教育科副科長姜海泉,和兩名「攻堅班」警察等5個警察,在法輪功學員趙明被釋放前兩周,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帶子把趙明的兩腿、兩腳、身體、頭都綁緊在床板上,綁頭的帶子從牙縫勒過來,然后用六根電棍同時在全身各處電擊,電壓高達几万伏,使趙明全身電麻和劇烈地抖動,肌肉痙攣,喘著粗气,喉嚨很干,一條腿痙攣。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祥宇
迫害人及單位:岳清金,魏國平,杜所長,李愛民,副大隊長葉某(五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剝奪受害人睡眠;對受害人進行各种侮辱性體罰;不許大小便,強迫受害人跑步,非法抄家,威脅受害人家人;
詳細情況:張祥宇于2001年12月28日被綁架到團河勞教所。入所后,在五大隊被剝奪睡眠,一天一夜不許小便,連續每天繞操場跑50圈,被抄家,家屬被施加壓力。當張祥宇就遭受的迫害寫申訴狀時,卻被威脅要將他延期三個月,并很快被送到集訓隊進行更嚴重的迫害。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李旭鵬、吳相、李京生
迫害人及單位:李愛民、楊保利、岳偉華、岳清金,魏國平,楊保立(五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強制受害人在酷暑中坐在開水房里十多個小時,致使受害人出現嚴重的中暑昏迷狀態;關鐵籠子,長時間連續捆綁在床板上迫害,電擊,超期關押;

體罰折磨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春,沈陽法輪功學員李旭鵬被綁架至團河勞教所,一年后,因堅持信仰被延期10個月。2001年7月11日至8月初的20多天,在正值酷熱難熬的盛夏,李旭鵬被塞進開水房。該小屋密不透風,里面放著一個供100多人每天使用熱水的大電鍋爐,呆一分鐘都會讓人喘不過气來,李旭鵬被強制每天坐在開水房里十多個小時,且不許站立、走動,更不許扇風,沖涼水澡。几天下來,李旭鵬出現嚴重的中暑昏迷狀態,但還是被關在開水房里。

因不愿放棄信仰,李旭鵬還被關在集訓隊中迫害,不准任何人探視。集訓隊是專門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全封閉獨院,里面陰森恐怖,牆壁一律黑色。法輪功學員們被關在鐵籠子里不准出入。

2001年底,集訓隊警察用多根15万伏的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吳相万几個小時,導致他渾身電傷,手連筷子都拿不起來。集訓隊還將多次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李京生長時間連續捆綁在床板上迫害。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永平、張祥宇
迫害人及單位:岳清金,魏國平,楊保立,岳偉華(五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強迫受害人長時間蹲、站,踢、按住受害人頭往牆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頭發、揪耳朵、長時間不讓睡覺,并對受害人家屬威脅恐嚇。

詳細情況:2002年3月至5月,警察岳清金、魏國平、楊保立、岳偉華對法輪功學員劉永平、張祥宇強行體罰和迫害。如:長時間罰蹲、罰站、踢、按住頭往牆上撞、猛打前胸和后背、揪頭發、揪耳朵、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威脅恐嚇、長時間不讓睡覺。劉永平連續近二十天未被允許睡覺,后變得精神恍惚,記憶力喪失,視力下降,腿腳浮腫,兩鬢頭發開始逐漸變白。岳偉華逼迫劉永平寫「認罪、認錯書」,劉永平不同意,岳偉華用圓珠筆戳劉永平的雙眼、腦門、前胸,還用拳頭猛擊劉永平的腿和前胸,使劉永平淚流不止。

案例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吳引倡等
迫害人及單位:庄許紅(副所長),岳清金(三大隊隊長),趙江,倪振雄(二大隊隊長)
二大隊:韓俊清、趙連眾、郭建新、王凱、馬躍輝;三大隊:姚楓、李杰、秦洪升、龐昱、鄧京華、何京宏;五大隊:肖振禮;

基本迫害事實:輪番對受害人洗腦、不讓睡覺、罰練隊列、干重體力活,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受害人身體各處,包括敏感部位;將被害人扒光衣服暴晒;

詳細情況:采用輪番洗腦、不讓睡覺、練隊列、干重體力活等方式對待拒絕放棄法輪功的學員。長時間不放棄的被送入集訓隊或調遣處。警察將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坐不直的鐵籠子里,并來問是否寫「揭批材料」,只要回答「不」,立即用繩子將法輪功學員捆住,或綁在鐵床上,用四五根至七八根電棍同時持續電身體各處,包括敏感部位。法輪功學員吳引倡被電昏過去,一名未放棄修煉的學員被脫光衣服,固定在床板上,放在陽光下炙烤。

案例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趙明、王燕方、魏汝潭、陳剛、張大海、段沛臣、伍軍、李万慶、張德新、朱宣武等

迫害人及單位:蔣xx,郭金河,韓俊清,郭建新,王凱,馬燕輝,姚佩,李杰,武縣全
基本迫害事實:對受害人進行強制洗腦,剝奪睡眠,24小時隨身監視,毒打,電擊,非法超期關押受害人;

詳細情況:警察指使打手韓俊清、郭建新、王凱、馬燕輝、姚佩、李杰、武縣全等參与迫害法輪功學員。為了達到「轉化」的目的,強迫法輪功學員「學習」那些詆毀大法的書刊,達不到目的就采用體罰、不讓睡覺、24小時隨身監視、電擊、毒打等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2000年7月7日,法輪功學員趙明被關押到團河勞教所后,警察對趙明進行了體罰及各种酷刑折磨,致使趙明的兩腿紫黑淤血,不能行走。警察們曾多次用十几根電棍同時電擊法輪功學員王燕方;毒打魏汝潭、陳剛、張大海、段沛臣等十几位法輪功學員,致使段沛臣十多天腳不能走路;伍軍身心被摧殘;李万慶、張德新、朱宣武等被延期關押。

海外法輪功學員演示中共酷刑,抗議中共迫害。(大紀元)

海外法輪功學員演示中共酷刑,抗議中共迫害。(大紀元)

案例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魏如譚、陳剛、段丙臣、胡長安、崔湘軍、魯長軍
迫害人及單位:郭建新,王凱,馬躍輝,黃文胜,賈啟樹,韓俊青,張文龍,庄許洪(二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把受害人打昏后,再用涼水澆醒;將魯長軍腰椎打斷,造成癱瘓;偽造證据;

詳細情況:2001年2月,主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副所長庄許洪唆使勞教所二大隊王凱、馬躍輝、黃文胜、賈啟樹、韓俊青、張文龍、郭建新對法輪功學員魏如譚、陳剛、段丙臣、胡長安、崔湘軍、魯長軍大打出手。把法輪功學員打昏后,再用涼水澆醒;警察將魯長軍腰椎打斷,造成癱瘓。為了掩蓋罪行,副所長庄許洪、二大隊隊長蔣某、二大隊副隊長倪某威逼他人做偽證,讓統一口徑說是魯長軍在擦地板時自己磕的。

案例8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崔湘君、段佩臣、陳剛、張久海、魏如譚
迫害人及單位:郭建新,谷某,庄許紅,蔣文來,倪振雄
基本迫害事實:毒打;「飛著」(一种體罰姿式。身體從腰部打彎,成為一個「U」字形,將整個背部貼在牆上,兩臂后拉扭轉向上,也貼于牆上,形如噴气式飛机)等酷刑折磨;
詳細情況:勞教所副所長庄許洪、蔣文來、倪振雄、幕后指使人谷某、郭建新毆打折磨法輪功學員崔湘君、段佩臣、陳剛、張久海、魏如譚等。當勞教局來人調查時,極力掩蓋真相。2001年2月18日,把崔湘君、段佩臣的手和腳捆起來,把上身摁下去和兩腿平行再把捆起來的手、腳捆在一起,最后把人和小鐵梯子綁在一起塞到床底下,只露出頭和雙腳。打手郭建新等人拼命狠抽崔湘君、段佩臣的雙腳,致使雙腳紫黑色、腫脹。還采取打耳光、用鞋抽臉、「飛著」等殘酷的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

案例9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力濤
迫害人及單位:岳清金,楊斌,楊鳳華,王希光
基本迫害事實:逼迫寫「保證書」、軍蹲、灌食、不讓睡覺、淋雨、暴晒、凍、逼迫离婚、毆打;

詳細情況:2002年8月1日團河勞教所綁架遼宁省錦州市新民鄉宋家溝農民法輪功學員劉力濤。隊長王希光、副大隊長岳清金、楊鳳華科長、楊斌在2002年8月至12月期間,以逼迫寫「保證書」、軍蹲、灌食、不讓睡覺、淋雨、暴晒、凍、逼迫离婚、毆打的手段虐待、折磨劉力濤。

案例10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劉偉、劉漸開、魏如譚、王中立、劉全旺、孫正剛、李文、錢時光、王恩禮等
迫害人及單位:尹大,白中銀,趙江,何大隊長(三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三大隊的大隊長尹大、白中銀大隊長、趙江大隊長、何大隊長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各有分工,有人唱白臉,有人唱黑臉,不分晝夜,不擇手段地進行洗腦。動用了各种方法,如:剝奪睡眠、干臟活累活、跑圈、單腿蹲起、「推車」(即抓著雙腳,讓其用雙手在地上爬行)、坐筒面壁等。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劉偉、劉漸開、魏如譚、王中立、劉全旺、孫正剛、李文、錢時光、王恩禮等。

案例11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迫害人及單位:劉金彪(直屬隊大隊長)
基本迫害事實:酷刑;電擊頭部、腳心等處;利用他人對受害人強制洗腦;
詳細情況:劉金彪是團河勞教所直屬隊大隊長。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之一是把學員捆綁在床板上后直接放在水泥地上(用床單條在胳膊上以肘為中心綁三次,帶子在背下;在腿上以膝蓋為中心綁三次,帶子在腿上),24小時不能有任何活動,吃飯靠灌食,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手段之二是用電棍電擊學員的頭部和腳心,曾同時使用5、6根電棍。手段之三是采用「包夾」的辦法,讓其他勞教人員日夜監視圍攻法輪功學員或灌輸洗腦理論。

案例1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孫紹美(山東招遠)
迫害人及單位:團和勞教所
基本迫害事實:酷刑,將受害人折磨致死;
詳細情況:2000年11月28日大興縣團河勞教所綁架山東招遠玲瓏鎮溝上村供銷社法輪功學員孫紹美(43歲),12月2日被送往團河農場醫院救治,12月12日上午11點45分去世。

案例1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武XX
迫害人及單位:李愛民,團河勞教所調遣處
基本迫害事實:3万伏高壓電擊,電頸部、兩臂等,主要電陰部;
詳細情況:2001年4月的一天,在吃飯時,几名法輪功學員站起來高呼:「是法輪功學員的都起來,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立刻,几個其他勞教人員將學員壓倒在地上。不一會儿,一群警察提著數根3万伏的高壓電棍將几名站起來的法輪功學員分別拖到几個警察辦公室,將學員武XX捆綁在椅子上,用3万伏的電棍將其電得昏死過去;另外几名學員被狂電頸部、兩臂等,主要電陰部。

案例1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林澄濤(職業:北京協和醫院研究員)
迫害人及單位:蔣文來、倪振雄等(二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精神折磨,逼受害人用頭撞牆,捆綁在床上進行迫害,獄警用多根3万伏電棍長時間電擊受害人,致受害人精神失常;

詳細情況:二大隊警察蔣文來、倪振雄等滅絕人性地體罰、虐待和在精神上刺激協和醫院研究員林澄濤。他們將林澄濤妻子從天堂河女子勞教所寫來的信公開(其妻被強迫洗腦后,居然建議二大隊警察用天堂河暴力轉化她們的方式:如電棍、不讓睡覺等對付林澄濤),林澄濤精神上受到刺激。2002年7月,二大隊警察逼林澄濤用頭撞牆;2002年11月,林澄濤再次受迫害而絕食,二大隊警察將其秘密轉移到四隊,捆綁在床上進行迫害;在集訓隊時,獄警用多根3万伏電棍長時間電擊林澄濤,林澄濤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案例15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思禮(九三學社成員、七旬退修高干)
迫害人及單位:趙江(三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長期剝奪睡眠并施以體罰逼迫受害人放棄信仰,罰蹲等酷刑
詳細情況:2002年警察綁架70歲法輪功學員,九三學社成員,高級退休干部王思禮到團河勞教所三大隊,并令其長期剝奪睡眠并施以體罰逼迫其放棄法輪功。2002年11月19日,被強行送入集訓隊兩個月。三大隊的警察趙江強令王思禮罰蹲、每天吃窩頭咸菜、睡陰冷的地鋪、坐板等,折磨得他成天咳嗽不止。他的妻子在家重病不起,老倆口面臨生死訣別。

案例16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張祥宇
迫害人及單位:劉金彪(七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非法賣掉几十個法輪功學員的衣物,牟暴利;威脅、恫嚇受害人;24小時非法監視;強迫受害人從事超強勞動;凍傷受害人;

詳細情況:2001年9月份,原直屬隊隊長劉金彪將七大隊劫持的几十個法輪功學員的衣服等物品全部當廢品賣掉,總价值數万元。北京團河勞教所警察威逼在押人員不許說真話,否則延期或判大刑并強行洗腦、體罰、限制各种人身自由,每天24小時監視法輪功學員;還強迫法輪功學員從事超強勞動。大雪飛舞時,警察把張祥宇拉到外面虐待,張祥宇在冬天干活時,手被凍得裂開、鮮血直流。

案例17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
迫害人及單位:姚楓、李杰、秦洪升、武憲全、田可、龐昱、何京宏、吳思源(三大隊)
基本迫害事實:灌涼水、冬天往身上澆涼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別手指、用一盆一盆涼水往臉上澆造成窒息等酷刑;

詳細情況:團河勞教所三大隊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份期間,指使在押勞教人員毒打和虐待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這些打手是姚楓、李杰、秦洪升、武憲全、田可、龐昱、何京宏、吳思源等,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法有:灌涼水、冬天往身上澆涼水、被塞到床底下、用牙刷別手指、用一盆一盆涼水往臉上澆造成窒息等。(待續)

原載於:http://www.epochtimes.com/b5/4/11/13/n717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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