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黑皮書》導論之五:共產與納粹
作者:史蒂芬‧庫托伊斯
【大紀元2018年01月11日訊】(編者按:《共產主義黑皮書》依據原始檔案資料,系統地詳述了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製造的「罪行、恐怖和鎮壓」。本書1997年在法國首度出版後,震撼歐美,被譽為是對「一個世紀以來共產主義專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總結」。大紀元和博大出版社獲得本書原著出版方簽約授權,翻譯和發行中文全譯本。大紀元網站率先連載,以饗讀者。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對恐怖和獨裁——當權共產黨人的關鍵特徵進行分析,並非易事。讓.艾倫斯坦(Jean Ellenstein)把斯大林主義定義為希臘悲劇與東方專制主義(Oriental despotism)的結合。這個定義有其吸引人之處,但沒有說明共產主義實踐的純粹現代性。共產主義的極權影響不同於獨裁統治以往的存在形式。把它們進行比較對照,可能有助於將共產主義放到一定背景下加以分析。
首先,我們應考慮這樣一種可能:共產主義的罪責可追溯到俄羅斯對鎮壓的嗜好。不過,沙皇制度下布爾什維克所對抗的恐怖行為,與布爾什維克掌權時犯下的恐怖罪行相比,可說是小巫見大巫。沙皇允許政治犯面對有意義的司法體系。被告的辯護律師可為其客戶代言直到起訴時間,甚至到其後;他也可以訴諸國內和國際的公論。這一選擇在共產體制下是不存在的。囚犯和罪犯受益於一套管理監獄的規則,監禁和放逐制度相對寬鬆。那些被放逐者可攜帶其家人,可按其喜好讀書和寫作、打獵和釣魚,還可以與同伴談論他們的「不幸」。列寧和斯大林就親身體驗了這些。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evsky)的《死屋手記》(Memoirs from the House of The Dead)一出版即產生巨大影響,其中所述事件與共產主義所製造的恐怖相比,也顯得平淡無奇了。誠然,那個古老的政權(譯者註:指沙皇政權)曾殘酷鎮壓暴動和叛亂。但是,自1825年至1917年,俄國因政治信仰或活動被判死刑的總人數為6360人,其中只有3932人被處決。該數字可按年代再分為從1825年至1905年的191人,以及從1906年至1910年的3741人。1918年3月,布爾什維克奪取政權僅四個月,所殺人數就已超越這些數字。由此可見,沙皇鎮壓與共產黨專制不可同日而語。
從20世紀20年代至40年代,共產主義製造的恐怖成為法西斯政權可效仿的標準。掃一眼有關這些政權的數字可見,進行比較可能並不像起初看起來那麼簡單明了。意大利法西斯主義,是這類政權中首個建立的,且是首個公開宣稱為「極權主義性質」的政權。毫無疑問,該政權監禁並經常虐待其政治反對者。儘管這種監禁很少導致死亡,但在20世紀30年代,意大利有數百名政治犯和數百名在押者,被軟禁在該國沿海島嶼上。當然還有數萬名政治流亡者。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納粹恐怖行為以數個群體為目標。主要由共產黨人、社會黨人、無政府主義者和工會活動人士組成的納粹政權反對派,被囚禁在監獄和一貫拘押在集中營。在那裡,他們遭到極端殘酷的虐待。1933年至1939年,共有約兩萬名左翼激進分子在受審後或未經審判就被殺死在集中營和監獄。這些數字還不包括為報舊仇對其他納粹黨人的殺戮,如1934年6月在「長刀之夜」(The Night of the Long Knives)的屠殺。另一類註定被殺的受害者,是不符合雅利安人「身體高大金髮碧眼」之特有種族標準的德國人,例如老人或者精神上或身體上有缺陷者。作為戰爭的結果之一,希特勒推行了一項安樂死計劃——從1939年底到教會開始要求停止該計劃的1941年初,有7萬名德國人被毒氣毒殺。為該安樂死計劃設計的毒氣殺人方法,也被應用到第三個受害群體——猶太人身上。
二戰前,納粹對猶太人進行了廣泛的鎮壓。迫害在「水晶之夜」(Kristullnacht)期間達到高峰,有數百人死亡,另有35,000人遭圍捕拘押在集中營。這些只是入侵蘇聯前的數字,其後納粹恐怖就全面爆發了。造成的死亡總數如下:在被占領國家被殺的有1500萬平民,還有600萬猶太人、330萬蘇聯戰俘、死於集中營的110萬被放逐者,以及數十萬吉卜賽人。我們還應當加上被強制勞動蹂躪致死的800萬人,以及160萬倖存的集中營囚犯。
納粹恐怖之所以抓住人們的想像力,有三個原因。首先,它與歐洲人的生命緊密相關。其次,因納粹戰敗且其領導人在紐倫堡遭起訴,他們的罪行被正式曝光,並被歸類為犯罪。最後,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被揭露出來,其非理性、種族主義和前所未有的嗜血性,激怒了人類的良知。
我們這裡的目的,不是設計某種以死亡為主題的比較系統來統計數字,不是計算總數以使恐怖程度翻倍,也不是構想出某種殘忍度層級結構。然而,不容妥協的事實顯示,共產政權殺害了近一億人,相比之下,納粹的死難者為約2500萬。這一清晰的記錄,應可為評估納粹政權與共產制度的相似性至少提供一些依據;前者自1945年以來被視為本世紀(譯者註:20世紀)最邪惡的犯罪政權,後者直到1991年還完好地保持著其國際合法性,甚至今天仍在某些國家掌權,並繼續保護世界各地的支持者。儘管很多國家的共產黨遲遲才承認斯大林主義的罪行,但大多數並未拋棄列寧的原則,且幾乎未質疑自身參與了恐怖主義行為。
由列寧實施、斯大林及他們的黨羽完善的方法,會讓人想起納粹所用的方法。這多是因為後者採用了前者所開發的方法。當年負責組建奧斯威辛集中營、後來被任命為其指揮官的魯道夫.赫斯(Rudolf Hess),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帝國安全總部(Reich Security Head Office,簡稱RSHA)曾向各指揮官發布一整套關於俄國集中營的報告。正如設法逃出的前囚犯所提供的證詞,這些報告詳盡描述了俄國集中營的情況和構造。報告特別強調,通過強制勞動的大規模使用,俄國人徹底消滅了多個民族。」儘管大規模暴力的手段及其使用的強度都始於共產黨人,納粹是受他們啟發,但在我們看來,這並不意味著,能夠假設布爾什維克革命與納粹興起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自20世紀20年代末起,國家政治保衞局(「契卡」的新名稱)推出了一種定額法:每個地區和行政區都必須逮捕、放逐或射殺一定比例的人,這些人是數個「敵對」社會階層的成員。這些定額在黨的監管下由中央明確規定。對策劃和維持統計數據的狂熱並不限於經濟領域,它也是恐怖軍械庫中的一件重要武器。從1920年起,隨著紅軍在克里米亞對白軍的勝利,統計學與社會學方法出現了。這些方法按照精確標準來選取受害者,這些標準是基於強制性問卷調查。1939年至1941年,蘇聯使用相同的「社會學」方法,在波羅的海諸國和波蘭占領區組織了大規模放逐和殺戮。就像納粹一樣,用運畜汽車運送被放逐者,由此開始失控。1943年和1944年,時值戰爭期間,斯大林將數千輛卡車和數十萬名在NKVD(內務人民委員部)特種部隊服役的士兵短期撤離前線,旨在放逐生活在高加索地區的各個民族。這種滅絕衝動,目的在於「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或根據任何其它任意標準而選定的團體」。它曾被共產黨統治者們用來對付被貼上「敵人」標籤的群體,並應用到整個社會階層,且由波爾布特及其紅色高棉推行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基於納粹主義和共產主義各自的滅絕手段,努力找出兩者間的相似之處,可能會冒犯一些人。但我們應該記得,瓦西里.格羅斯曼在《永遠飄揚》一書中,是如何讓書中一位人物描述烏克蘭飢荒的:「文人們不停地寫……斯大林本人也不停地寫道:富農是寄生蟲;他們在燒燬糧食;他們在殺兒童。有人公開宣稱:『必須燃起大眾對他們的怒火,必須把他們作為一個階級消滅,因為他們受到詛咒。』」他補充說:「要大規模殺掉他們,就有必要宣布富農不是人,正如德國人宣稱猶太人不是人。於是列寧和斯大林就稱:富農不是人。」最後,格羅斯曼這樣談及富農的孩子:「這也正是納粹把猶太孩子關入毒氣室的緣由:『你們不許活著,你們都是猶太人!』」格羅斯曼的母親在別爾季切夫(Berdichev)猶太人區被納粹殺害。他撰寫了關於特雷布林卡(Treblinka)集中營的首部著作。他也是關於蘇聯猶太人滅絕的《黑皮書》的編輯之一。
恐怖針對的重點對象,較多是群體而非目標個體。恐怖的目的是把被指定為敵人的群體斬盡殺絕。儘管它可能只是社會的一小部分,但也必須予以消滅,才能滿足這種群體滅絕衝動。這樣,「基於階級的極權主義」所用的隔離與排除手段,就很類似於「基於種族的極權主義」之手段。如果未來建立納粹社會,將是以某個「純正種族」為基礎;如果未來建立共產主義社會,則是以清除了資產階級渣滓的無產階級為基礎。儘管這兩種社會的鎮壓手段有所不同,但對社會重建方式的設想卻如出一轍。因此,聲稱共產主義是普世主義的一種形式,是愚蠢的。共產主義或許有世界性的目的,但和納粹主義一樣,認為部分人類不配存在。其區別僅在於,共產主義模式是基於階級制度,納粹模式則是基於種族和地域。這樣,列寧主義、斯大林主義、毛澤東思想及紅色高棉的犯罪,就給人類特別是法學家和歷史學家,構成了全新的挑戰:具體來說,因政治和意識形態信仰,不僅要消滅個人或反對群體,還要大規模滅絕整個社會階層,對這樣的罪行,我們要如何描述?為此需要一個全新的術語。英語國家的一些作者使用「politicide(政治屠殺)」一詞。或者,捷克法學家們建議的「共產主義罪行」一詞更為合適?#(待續)
譯者:言純均,責任編輯:張憲義
转载自: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7/n100350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