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黑皮書》:索洛維茨基特別集中營
《共產主義黑皮書》第一部分 蘇聯的暴力、鎮壓和恐怖(26)
作者:尼古拉‧韋爾特(Nicolas Werth)
【大紀元2018年03月19日訊】(編者按:《共產主義黑皮書》依據原始檔案資料,系統地詳述了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製造的「罪行、恐怖和鎮壓」。本書1997年在法國首度出版後,震撼歐美,被譽為是對「一個世紀以來共產主義專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總結」。大紀元和博大出版社獲得本書原著出版方簽約授權,翻譯和發行中文全譯本。大紀元網站率先連載,以饗讀者。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蘇維埃刑罰制度的其它怪異之處,包括存在兩個殊異的刑事訴訟系統:一個屬於司法性質,另一個則屬於行政性質;還包括存在兩個拘留系統:一個由內政部掌管,另一個則由格別烏掌管。除了容納通過正常法律渠道獲刑者的常規監獄外,整個集中營網路也由格別烏掌管,留作關押在其專門管轄下因犯罪獲刑的人之用。這樣的罪行包括任何形式的反革命活動、土匪活動、偽造和由政治警察自身所犯的罪行。
1922年,政府提出,由格別烏在索洛維茨基群島的5個島上,設立一座龐大的集中營。該群島位於阿爾漢格爾斯克附近的白海上,其主島上有一座俄國東正教最大的修道院。格別烏驅逐了修道士,並建立了一系列集中營,統稱為索洛維茨基特別集中營(SLON)。首批被拘禁者,來自霍爾莫戈雷和佩爾塔明斯克(Pertaminsk)集中營,於1923年7月初抵達。到當年年底,有了4,000多名囚犯;到1927年,有15,000名;到1928年底,則有近38,000名。
索洛維茨基集中營的特點之一是其相對自主性。除了負責人和少數支持人員(support staff)外,這些集中營所有的職位都由囚犯自己來填補。其中大多數人都曾與祕密警察合作,但因濫權特別嚴重而被判刑。在這樣的人手中,自主必然會導致無政府狀態。
在新經濟政策下,格別烏管理部門認可三類囚犯。第一類包括所有那些涉及政治的人,即過去孟什維克黨、社會革命黨或無政府主義政黨的成員。1921年,他們說服在沙皇政權下做過近10年政治犯的捷爾任斯基,他們應受到不那麼苛刻的對待。結果,他們得到了一份稍多的食物配給,稱為「政治配給」,並獲准保留更多的私人物品和接收報刊。他們住在社區裡,最重要的是免於從事任何強制勞動。這種特權地位一直延續到那個10年(譯者註:20世紀20年代)結束。
第二類囚犯在數量上是最大的,包含一切反革命分子:非社會主義政黨或新的無政府主義政黨的成員、神職人員、沙皇軍隊的資深軍官、舊政權的公務員、哥薩克人、喀琅施塔得和坦波夫起義的參與者,以及根據《刑法典》第58條被判刑的其他任何人。
歸入第三類的是:所有被格別烏判刑的普通罪犯(土匪、造假者),以及因犯諸多罪行而被起訴的前契卡成員。反革命分子同制定集中營所有法規的普通罪犯一起被監禁,因此經歷了無盡的困苦,並遭受飢餓、冬季極寒天氣和夏季蚊蟲的叮咬。最常見的酷刑之一是,在樹林裡將囚犯赤裸著綁起來,任由蚊子叮咬。在這些北部島嶼上,蚊子特別的貪婪。作家、索洛維茨基最著名的囚犯之一瓦爾拉姆.沙拉莫夫(Varlam Shalamov)回憶,囚犯們總是故意要求將他們的雙手綁在背後,此程序實際上被納入了法規。「這是囚犯對抗『在試圖逃跑時被殺』的慣用指控之唯一防護手段。」
經歷了內戰期間臨時應付的那幾年,正是索洛維茨基集中營使強制勞動制度得以完善。這項制度在1929年以後經歷了大舉擴張。囚犯們在集中營內一直相對無效地忙碌著,直到1925年。但從1926年開始,集中營的管理人員決定與多個國家機構簽訂生產合同。這種安排意味著使用強迫勞動作為一種利潤來源,而不是作為一種再教育工具。再教育是1919年和1920年的勞改營之原始意識形態。以北部地區特別集中營管理局的名義,索洛維茨基集中營重組並向周邊地區擴張,最初是向白海海岸。1926年和1927年,新的集中營建立在伯朝拉河(Pechora River)河口附近、凱姆市(Kem)和附近其它條件惡劣的地區。這些地區有樹木繁密的窮鄉僻壤。囚犯們執行了精確的生產計劃,主要涉及砍伐木材。生產計劃的指數式增長很快就要求擁有更多的囚犯,並最終於1929年6月促使拘留系統進行重大調整。遭判3年以上徒刑的囚犯就被送往勞改營。這一措施意味著勞改營系統名副其實的爆炸式增長。作為強制勞動的實驗室,索洛維茨基群島的「特別集中營」是當時正在形成的另一個群島的試驗場。此群島即巨大的古拉格群島。#(待續)
譯者:言純均,責任編輯:張憲義
轉載自:http://www.epochtimes.com/b5/18/3/14/n10217377.htm